生产、销售假药罪有哪些处罚
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。
行政处罚:
1. 没收违法生产、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。
2.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。
3. 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。
4. 处以违法生产、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;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,按十万元计算。
5. 情节严重的,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,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。
6.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,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。
刑事责任:
1. 生产、销售假药,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2.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3.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单位犯生产、销售假药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上述规定处罚。
以上信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规定整理得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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